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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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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某某图书馆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某某地区各部门及单位:

为加强全县流动图书服务点管理,发挥县图书馆的馆藏优势搞好基层流动图书服务点工作,特制订《某某图书馆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。

《某某图书馆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管理办法》

一、宗旨目的

为充分发挥某某图书馆的馆藏优势,丰富各单位、社区、学校、部队、企业等基层读者的阅读资源,县图书馆面向全县基层单位设点开展流动图书服务(流动图书总量不超过总馆藏量的20%),供读者免费借阅。

二、设立条件

1、各部门及单位;

2、设有独立图书室,图书室服务设备设施齐全;

3、图书室配有专(兼)职管理人员;

4、签订并遵照执行《某某图书馆建立馆外流通点协议》;

5、同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。

三、设立流程

1、提交《流动图书服务点设立申请书》;

2、县图书馆到申请设点的单位现场查看评估图书室软硬件建设情况,确定服务点等级;

3、签订《某某图书馆建立馆外流通点协议》;

4、安排工作计划,开展流动图书服务工作。

四、“流动图书服务点”的管理规定

1、图书报刊和数字资源所有权:图书报刊和数字资源为国有固定资产,流动图书报刊和数字资源不改变其所有权属,仍归县图书馆所有,流动服务点对流动图书报刊和数字资源具有管理使用权,管理使用期间发生损坏、丢失的,须按规定落实赔偿责任。

2、分类服务:按照全年图书需求和利用程度分为一、二、三类服务点,一类服务点每年流转配送6-12次,二类每年流转配送4-6次,三类每年流转配送2-3次。

3、图书配送:依据服务点的服务人口数量确定流动图书数量,暂按200册/千人的标准配送。新书配送到位,旧书同时归还(在读者手中未还图书除外),并按规定履行清点、登记、交接手续;每个服务点单期配送图书总量不超过500册。

4、图书利用:服务点应加强对流动图书服务点的宣传和利用,全年图书利用率需达到0.5册次/人,按照“流动图书借阅规则”开展图书免费借阅服务工作,认真做好“图书借阅登记表”并定期向县图书馆报送统计情况.

5、开展服务:加入全县流动服务点的单位只能对内部人员开展借阅服务。

6、考核管理:每年县图书馆对全县流动图书服务点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评估,对全年图书利用率低下;图书管理混乱,不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,图书损坏、丢失追偿责任不落实的;图书挪作他用的;未按协议开展工作的服务点,县图书馆将撤点终止流动图书服务。  

发布时间:2018-04-17  阅读:28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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