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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古籍定级标准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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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8月5日,国家文化部发布了《古籍定级标准》,作为国家针对现存古籍出台的五项文化行业标准之一,此五项标准由国家图书馆负责组织专家学者分头起草,并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。其中《古籍定级标准》旨在指导大家理性认识古籍价值,指导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公藏单位,可以对馆藏古籍进行分级保管和修复,合理进行利用,妥善处理藏与用的关系;对民间个人收藏进行引导,避免买家收藏盲目性;同时参照此标准可以对拍卖市场进行规范,避免卖家定价随意性。

在此标准出台一年之际,嘉德拍卖公司特聘请学界和图书馆界古籍专家,以中立方资格依据《标准》为其拍品进行定级,这是对国家政策的响应,也是一种大胆的尝试。当然,任何新事物、新举措的出现都会引来不同的声音,《标准》本身有待实践的检验和进一步完善,但它的出现让古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一个可供参考的东西,可谓可喜;而嘉德能敢为人先,进行尝试性的实践,其精神可赞。为此我们特采访了《古籍定级标准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李国庆先生。

1、古籍保护和《古籍定级标准》的出台的原因

由于诸多原因,当前我国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,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,古籍老化、破损严重;古籍修复手段落后,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,面临技艺失传危险;大量珍贵古籍流失海外。因此,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。最近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的指示精神,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,由文化部牵头,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国家民委、新闻出版总署、宗教局、文物局等部门组成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古籍保护工作。为了确保工作质量,本着“兵马未动、标准先行”的原则,由国家文化部提出,国家图书馆负责组织专家学者分头起草了包括《古籍定级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在内的五个文化行业标准。国家针对现存古籍出台了五个文化行业标准,这是前所未有的重大举措,开辟了一个新时代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这意味着古籍获得了新生。

2、古籍保护工作主要包括的几个方面

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原生性保护,二是再生性保护。原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保护,包括修复残破古籍、改善保护环境等;再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影印出版,使其“化身千百”,保存原本,利用复本。目前由国家文化部牵头进行中的古籍保护工作,实际上就包括这两个方面的工作。比如《中华再造善本》出版项目,是将现存的宋元版善本,包括部分珍贵明清古籍,原大仿真影印出版,叫作“再生性保护”;在全国范围内对现存原本古籍进行定级划等,对残破古籍进行修复,对各类古籍分级保护,称为“原生性保护”

3、制定这个标准的意义和作用

这个《标准》首次提出对世界上最大一宗典籍遗存--汉文古籍进行定级,完成了对汉文古籍的级别等次进行划分的基础理论性工作,依据《标准》开始实施对传世的所有汉文古籍进行定级工作,终结了历代只重“善本”的历史,开启了理性认识古籍价值的新局面。

这个标准的主要功用在于为现存的汉文古籍进行定级,为科学保管、妥善修复、合理利用提供重要依据。另外,在处理传世古籍藏与用的关系、引导古籍收藏、规范古籍拍卖市场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。有了这个标准,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公藏单位,可以对馆藏古籍进行分级保管和修复,合理进行利用,妥善处理藏与用的关系,避免在藏与用问题上出现的主观性;有了这个标准,可以对民间个人收藏进行引导,避免买家收藏盲目性;有了这个标准,可以对拍卖市场进行规范,避免卖家定价随意性。

4、关于制定《古籍定级标准》的理论依据

传世的汉文古籍数量庞大,类及四部,人们对古籍价值存在高下问题没有异议,只是在表达方法上有所不同而已。明代胡应麟提出古籍的价值存在“等差”的概念(见《少室山房笔丛》甲部《经籍会通》卷四);明代毛晋对自己汲古阁所藏的宋元版书中的甲选善本钤盖“甲”字印,以示珍重;现代藏书家周叔弢先生谈编印《古逸丛书三编》时明确指出了刻印佳,内容好为甲等,刻印精,内容较差或不完整为乙等;顾廷龙先生主编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》时提出了入善的“九项条件”;李致忠先生对前贤论点进行归纳总结,创造性地提出了确定古籍价值的“三性原则”,即历史文物性、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(见《“善本”浅论》)。“三性原则”成为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理论依据。

5、起草《古籍定级标准》的基本情况

《古籍定级标准》(WH/T20-2006,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是由国家文化部于2006年8月5日发布、同年10月1日实施的一种文化行业标准。制定这个《标准》我们主要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1年第十九号令发布的《文物藏品定级标准》和《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》记述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有关精神,参照编纂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》时提出的“三性九条”,同时考虑全国现存古籍的实际情况。参加起草的单位包括上海、首都、天津、南京、浙江、辽宁、山东和山西等几家省级公共图书馆,主要起草人是我和李致忠先生。起草这个标准经过了初稿、修改稿和定稿三个阶段,历时一年。在此期间,广泛征求学术界、图书馆界古籍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。这个标准汇入大家的智慧,是集体成果。

6、《古籍定级标准》对古籍进行分级划等,简单解读各项条款的框架结构

《标准》将现存古籍划分一、二、三、四级。其中将善本古籍划分为一、二、三级,将一般普通古籍定为四级。归入了一、二、三级的善本古籍,再进行细化,分出甲等、乙等、丙等三个等次,四级不分等次。

这个《标准》各项条款的框架结构分为纵横两个层面。

1.纵向层面,用古籍所产生的时代先后进行划分: 将元代及其以前(包括辽、西夏、金、蒙古时期)刻印、抄写的古籍定为一级; 将明洪武元年至隆庆六年刻印、抄写的古籍定为二级; 将明万历元年至乾隆六十年刻印、抄写的古籍定为三级; 将嘉庆元年至宣统三年刻印、抄写的古籍定为四级;

2.横向层面,用古籍所具有的价值高低进行划分: 将具有特别重要历史、学术和艺术价值的代表性古籍定为一级; 将具有重要历史、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二级; 将具有比较重要历史、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三级; 将具有一定历史、学术和艺术价值的古籍定为四级;

由此可见,一、二、三、四级各条款由纵横两个因素相互交叉构成。形成了纵看时代,横观价值,细瞧等次这样一个基本框架。

7、《古籍定级标准》的定级对象是汉文古籍,那是不是还有一些古代文献不包括在内

本《标准》的定级对象是现存的汉文古籍。全国现存的其他特种古代文献如甲骨、简策、帛书、敦煌遗书、金石拓本、舆图、书札、鱼鳞册、契约、文告、少数民族语文图书,以及域外翻刻、抄写的中国古籍,如和刻本、高丽本等,不在本定级范围之内。在制定出相关标准之前,可以参照本《标准》执行。

8、《标准》具有哪些特点?

将一般古籍定为四级。本《标准》将嘉庆元年以后的一般古籍定为四级,这就意味着传世的每一部汉文古籍都具级别。古籍日见稀少,不可再生,从保护角度看这一条款颇具特点,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提出“四原则”概念。为了科学划分古籍的级别等次,本标准在继承了“三性原则”之后,又相继提出了“不惟时限原则”、“等次上靠原则”和“等次下调原则”,合为“四原则”。依此可以比较科学、客观、灵活地解决在划分古籍级别等次时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

发布时间:2022-06-22  阅读:28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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